黄子韬为何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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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刚喜欢韬韬的人来说具体事件不了解不过看了各种帖子觉得韬韬胜利了然后呢韬韬挺励志的加油干韬韬我也会加油的为我们各自向往的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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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一点,黄子韬在中国的官司一直是胜诉。有些人老是拿解约这件事当他的黑点,但你想想,随便换个普通人,你在的公司疯狂压榨你,用完了还准备丢,那你还会继续遵守合同留在这吗?答案显然是不会的。所以,黄子韬解约事件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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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韩国两国间对人身权利规定的范围不同,我国不可能认定他国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黄子韬的案子在中国二审胜诉这是严格按照我国民法判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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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韬韬现在好就行了,还是回国是正确的选择,支持韬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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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他的败诉是在韩国,在中国是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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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直都是胜诉的没有败诉之说!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不同的条例,客观因素来保护权益,只要符合法律权益何来的败诉评判!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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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黄子韬一直是胜诉的,我们是中国人自然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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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黄子韬的官司是打赢了的,并没有输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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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这是韬哥的个人私事,我们也不愿意看到大家占用公共资源去过多的讨论这件事,我们现在更要关注的是现在疫情的情态和形势,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出行戴好口罩,或者避免不必要的出行,注意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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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以我那么脾气暴躁的人,真的有一种想把sm给炸了的冲动,不过这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现在唯一能做的是,要好好爱韬韬,不要让他再受到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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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在中国一直是胜诉的,你们不如去韩国问!问问sm有没有良心!跟我们谈什么契约精神,我一口脏话憋在心里,所谓契约,就是断脚断腿断头也要去给你挣钱是吗!不知道sm哪来的脸,榨干艺人每一滴血,榨不干就是艺人没有契约精神!我tm真的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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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韬韬的好努力看到了坚持,看到了他的善良和正能量,他敢想敢说敢做,不在乎流言,不理会争议,人是为自己而活,做自己想做的事,他是最优秀的全能艺人,永远支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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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觉得黄子韬败诉了,在中国要承认中国的法律,中国法庭一直是说韬哥胜诉的,韩国那边所判处的败诉涉及了很多问题,但绝对不是因为我韬哥不对,当初他的事我们都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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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框框的东西,木有人情只有合同,败诉也正常,可能在某公司眼里,这只是一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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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感觉你并没有完全了解这个事情呀,其次,黄子韬在中国是一直胜诉的好吧,做为一个中国人,应该遵守自己本国的法律法规,谢谢,最后,我想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好吗,向前看,黄子韬会越来越好的,海浪会一直陪在他身边请大家期待新剧,期待新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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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韩国的法律韩国的合同,中国人当然要败诉了。他们怎么会保护外国人,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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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谢谢 今年代言11个 看与大牌的合作就知道了,SM无干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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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道路上遇到的一切困难都不怕,坚持走下去才是王道!黄子韬将会是最后的赢家!因为他真是,他努力,他用作品和实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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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败啊,中国一直都是胜诉。中国人认中国的诉讼就可以了。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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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说的,公道自在人心。没办法太出名了,总有那么一些人遛到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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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在中国一直都是胜诉的,中国人遵守中国的法律就好。我只能说韩国sm公司太不人道了,黄子韬腿受伤一直参加演出,试问你家有成员生病了还出去给你打工挣钱吗?生病了家人关爱还来不及,怎会舍得叫去参加演出?虽是签了合同,难道就没有同情心吗?况且还是整天给你挣钱演出的人,在sm公司眼里钱就是他老子,就咱说的过去的地主也没有这样的,过去地主都说是周扒皮,sm公司比周扒皮还要扒皮,人是卖给你了吗?地主还有人情,做的好了还有免租,还热情款待他的管家和为他尽心尽力干活挣钱,sm公司老总你是吃屎让钱蒙了头吧!抓住不放手是想捞一把吧!你挣钱也太容易了吧!为你的贪心和鼠目寸光感到可耻。放手是展现你的大度和涵养,你后来没出一点力就狮子大开口你不觉得脸皮真够厚的,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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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在中国一直都是胜诉啊?何来败诉之说,中国人当然要以我国法律为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法律。请相信中国法律一定是站在正义的一边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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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在中国一直都是胜诉,不接受任何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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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在中国和前公司的解约官司一直以来都是胜诉的。再多说两句,总有人拿所谓的“契约精神”说事儿。契约精神自然是值得提倡的。可套用在这里不合适,契约的解释是“依照法律订立的正式的证明.出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契约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互相保障对方的利益,我不知道韩国法律具体是怎样规定的,但想来肯定也不会有工伤得不到积极的治疗还需要枉顾身体状况强行要求工作这种反人类的规定。在这种对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黄子韬提出解约我觉得无可厚非,毕竟他签的是合同而不是旧社会卖身契。所说契约精神,也是对方有失在前。另外,韩国前公司提出对黄子韬“专属经纪权”(新闻里好像是这么写的,随便一看没记清楚)的主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也就是说他们的主张根本就是我国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他们的主张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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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一直都是胜诉啊!没有败诉!他中国一直都是胜诉!合约精神也要前提是公平公正吧黄子韬因为在韩国受伤,可是却没有给他及时治疗造成他终身伤害!还有就是最后直接冷藏他,任何一家公司如果老板这么对待员工,别人都会离职吧!黄子韬有钱,但是他要的是道歉!因为本来就是合作关系,又不是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也是中国会支持他的原因之一!就今年黄子韬就新增12个代言!都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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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一直都是胜诉,根本没有败诉,被瞎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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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败诉跟你们有屁关系呀!韬败诉了也不妨碍我爱韬韬!艺人的私事麻烦给韬韬一点私人空间!谢谢!韬会处理好的!麻烦多多关注一下韬韬的作品好吗!韬韬好不好都是拿作品说话!比如新青年之艳世番!比如租界少年热血档案!比如韬的演唱会!报道艺人麻烦关注在韬的作品上面!谢谢!恳请广大的娱记们多给艺人一点私人空间!谢谢合作!以上观点纯属个人对韬的执着!不喜勿喷!谢谢! 猜猜下个会是谁 黄子韬ZTAO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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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为了证明自己已经成熟拒绝偶像剧。请思考什么是成熟?多年以前一部流星花园红遍亚洲,那时日本的偶像剧已经成熟但却被后起之秀的台湾给比下去,我仍然有印象的最近的一部就是韩国拍的太阳的后羿了。今天红遍亚洲的偶像剧在哪里?只能说,观众的欣赏能力与经济发展成正比,为什么延禧攻略能红起来。除了剧情,布景,服装,道具,摄影,特效等等对幕后团队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这剧我直说,如果你被生活的压力逼得喘不过气,相信你看完了一定能够获得释放!如果你有梦想,看完了你一定会更坚定地走下去!如果你喜欢帅哥美女,那你也要看一看,肯定不会让你失望!如果你喜欢一部音乐剧,那就更好了,很多歌曲真的风格多样!如果你想知道娱乐圈的内幕,那么也可以看一看,因为它是最大胆揭露真相的剧之一。如果你喜欢看风景,看超跑,看斗嘴,看浪漫,看亲情,看布景,这剧都会有你需要的点。我不能说它是最好,各花入各眼,但它一定是质量好的偶像剧。我只想说为什么一提到偶像剧所有人都会想到日韩甚至泰国,提到大片就想到美国。能写出红楼梦的中国就不能在偶像剧领域里拥有姓名吗?至少我看到了韬宝的诚意,他在用音乐诠释自己的梦想,用认真和质量回馈观众,但愿也能用他的真诚打动所有有梦想的中国娱乐人,希望这个世界有那么一天再提到偶像剧时想的是中国!爱你,韬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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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三审终审好像 还要继续上诉的 这个是黄子韬方起诉SM要求解约 SM起诉黄子韬方专属经纪权在中国一直都是败诉的 而且我国二审终审 就基本是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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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法律要是公正哪来的败诉?中国一直都是胜诉的,还看不出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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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都是胜诉的就行了呗,棒子国如果让他胜诉不是开了个坏头吗,想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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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有半毛钱关系啊,管你屁事啊!跟居委会大妈似的,管的太宽了吧,他再怎么样我都爱,你要知道,被狮子爱过的女人,不会喜欢上野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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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一下我对类似问题之前的答案:黄子韬在中国和前公司的解约官司一直以来都是胜诉的。再多说两句,总有人拿所谓的“契约精神”说事儿。契约精神自然是值得提倡的。可套用在这里不合适,契约的解释是“依照法律订立的正式的证明.出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契约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互相保障对方的利益,我不知道韩国法律具体是怎样规定的,但想来肯定也不会有工伤得不到积极的治疗还需要枉顾身体状况强行要求工作这种反人类的规定。在这种对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黄子韬提出解约我觉得无可厚非,毕竟他签的是合同而不是旧社会卖身契。所说契约精神,也是对方有失在前。另外,韩国前公司提出对黄子韬“专属经纪权”(新闻里好像是这么写的,随便一看没记清楚)的主张,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列明保护的民事权益,也就是说他们的主张根本就是我国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他们的主张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大概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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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回答这些问题,过去就过去了,要向未来看,不管黄子韬以后会做什么干什么,我永远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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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韬韬如何,海浪一直都在,韬的背后我们海浪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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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公司真的不够仁慈,自己的艺人都不放过,真的太霸道了,韬韬这么多年受了这么多的苦,都是因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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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公司,又称傻帽公司,那啥公司。
南韩人做生意不像中国人还想着下次怎么合作,他们没别的,就是没人情味,只为眼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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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一带一路”典型案例黄子韬经纪合同案入选
°上海发布“一带一路”典型案例 黄子韬经纪合...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认为(株)
S.M. 诉讼
缺乏法律依据驳回诉讼不予采纳维持原判
胡姬花儿这个小姐姐在一个公众号上发现的 我搬运一下他没有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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