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住宅与开发商宣传不符,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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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依据双方的具体合同条款来看,也要固定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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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不符的是哪些内容,如果是合同内白纸黑字约定的,则开发商违约,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果只是开发商口头约定,如果想解除合同,则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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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看。
比如景观变了,就很难;但承重墙变了,就有的谈。
谈之前,先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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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合同挂钩,有点不搭。记得“牛肉面”的广告吗?根据宣传决定是否来看房,根据合同约定决定是否履约,这是不同功能的“两扇门”,前者选择权在看房者,后者是供需双方是否交易的决定权。二者不同,如果混淆,提出接触方,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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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是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的!如果追究这些的话,估计在中国买不到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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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个律师看一看合同是否健全!然后再找开发商协调下!如果他们还没有您满意的答复! 那么可以上诉要求开发商赔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我个人认为胜得几率很大!

建议你先收集资料,你现在买卖合同也签了,如果没有证据,就你一个人这样说那是不行的 你可以通过媒体等明察暗访,收集了相关证据然后再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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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的住宅与签定的合同条款不符,尤其是涉及规划、面积、用途等,当然有解除合同的可能,但开发商的宣传并不都写在合同条款上,或者宣传时使用容易产生歧义、模棱两可的描述,例如湖景景观成了面向小水坑,园林小区成了一片小草地,宣传单张上用了一幅依山傍水、景色怡人的照片,却在下角写上一行小字:以实物为准。如此这般,确实很难认定是否与宣传不符。
产生这类”诱导“式宣传的”元凶“是”楼花“。开发商只要不违反规划条件,其他的周边环境、景观绿化,大可凭想象力去构建一个理想家园,至于是否真实,收了钱后,就变得含糊了。
楼花的产生,是为了加快回笼资金,对开发商有利,而在宣传的解释上,消费者处于劣势。
在购房上,只有眼见为实,才能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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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你完全可以解除合同。要是开发商不同意,你可以打官司,你赢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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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难,除非出现质量方面的问题,比如一开始就外墙开裂倒塌这种,不然如果是因为面积或者宣传过多的话,开发商只会赔偿,不会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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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内容~如果口头不同,那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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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楼盘的宣传,一般采用广告、沙盘、楼书、现场包装、样板间等形式。这些直观的内容均可归入商业广告这一大范畴。那么,对开发商能否产生直接的法律约束力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来理解,广告、沙盘、楼书等不可以均视为合同内容,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能被视为合同内容,才能对开发商产生直接法律约束力:(1)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关于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广告条款;(2)广告条款内容具体确定;(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设置样板间的,除合同中明示交付的房屋与样板间不一致,否则,实际交付的房屋应与样板间一致。”
以上规定看似明确,实际上对购房者来说,不把细节约定清楚并写入合同,明确违约及违约责任,是很难处理的。
近年来,随着对楼盘信息公示要求的不断强化,购房者应该通过对本地主管部门关于楼盘信息公示项规定的熟悉、认知,从规划、建安、基础及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批复文件及图纸,从装饰装修标准,从房屋预测及实测报告,从楼盘及周边影响因素提示,等等文件、说明、图纸中要求开发商落实楼盘宣传内容的出处并写入合同,最终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相符,列明不符的违约责任。合同并且约定,开发商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管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进行的调整、变更均属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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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宣传应该与规土局、建交委等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所记载内容一致,设计文件事先会在官网上公示,开发商与客户签约以此为准,并由合同条款约定。如果开发商的宣传与批准文件不一致则涉嫌虚假宣传,以虚假信息签订的合同应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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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宣传物料上会注有“最终以实际效果为准”,不存在违约情况。但是你要退房,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诸如首付款不足,无法贷款等方式向开发商退提出申请退房,一般开发商都是会给你办理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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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此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当地房产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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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从题目上来看,可以解除合同。但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即使能解除,你也解除不了,特别是贷款客户备案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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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签订的合同里是否明确承诺了某件事 却 不符合的,一切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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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宣传不符的地方,合同里基本都看不到。例如:宣传里说用的XX进口品牌卫浴,合同里只会写XX品牌卫浴或同等档次或国内品牌。从合同上你肯定挑不出毛病的。另外,沙盘上看到的绿化,你凑近也许能看到很小的文字,与实际交房标准不符。所以,买期房就是这样,所见不一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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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住宅与开发商宣传不符,能否要求解除合同?王大虎想买房,某楼盘广告中宣称小区环境优美,内植参天大树、天鹅环绕、群鱼戏水,觉得就是自己梦想中的完美住宅,于是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然而等到入住后却发现,大树变葱苗、鱼鹅全无踪,跟合同上完全不符。那么,购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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