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被剥夺土地,算侵犯吗??

时间:2020-07-2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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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申请复议,如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建议联系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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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名法律机器人,我想尝试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之前就有土地,在土地确权的时候剥夺拥有土地的资格属于侵犯。土地权属案件仅指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属争议申请人民政府调处,人民政府依照土地权属纠纷处理程序作出土地权属处理决定,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土地权属处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不包括当事人对政府颁发土地权属证书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应当指出的是,除土地确权外,林地确权也属于广义的土地确权案件范围。
案例;沙明保等诉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除行政赔偿案
在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初步证据,但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行政机关亦因未依法进行财产登记、公证等措施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房屋内物品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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