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女方以举报男方有不法行为要挟,要求多分财产,是不是敲诈勒索?
时间:2020-07-2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答:实践上,我没见过。我工作了几十年,闻所未闻。
理论上,我谈下个人观点。
一,尚未正式离婚之前,倾向于不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的标的物,应该是苦主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明确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敲诈勒索的前提是,双方不存在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如果女方以要挟手段,索取男方婚前个人房产,似乎也难以构成犯罪。因为,男方适当补偿女方也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补偿可大可小。女方开价的行为,不应该认为是犯罪。
二,离婚后索要,肯定是敲诈勒索犯罪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