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万买奔驰还没开就漏油,4S店应作何赔偿?你会为维权的姑娘点赞吗?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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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
支持研究生小姐姐维权到底要的是一个合理公平的解释在偌大的中国普通人维权太难了领导和领导之间的水也太深了4S店这种无耻的行为道歉没有一个道歉真诚的态度奔驰官方4S店应该给车主退款赔偿个人精神损失严肃整顿市场乱像一个中产阶层维权都尚且如此那生活在温饱线上挣扎的普通百姓应该怎么办?


律师点评:
支持维权,强烈支持维权!摆在买车之前来说,4S店质量把关怎么做的,质量合格怎么过检的,这点很值得现在商业市场的深思。太过讲道理却得到最后换发动机的回应,是因为太好说话故意欺负人吗,姑娘做的漂亮,你维护的不只是一个人的权益,更是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仔细想想,现在的商业模式有多少瞒着消费者的黑幕,深思熟虑后更是觉得可怕,要是消费者这点权益都维护不了,以后在消费这块还有多少消费者持有消费积极性?老百姓的维权仅仅是因为太好说话没有话语权吗?或者说老百姓权益和商家比较起来拥有局限性?法律所说的维权到底是什么?是霸王条款下老百姓必须服从的命令吗?


律师点评:
这些4s店的人,在你没付定金,买车钱,话说得比唱的都好听,你的那些要求都不是问题。等到你付了定金或者全款再者按揭后,你的那些问题就有可能真的就是问题了。我17年买车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你没买车前,对你态度特别好,什么问题都好说。可当我们选好车款后,态度就变了很多。当时说好的也只是说说而已,翻脸就找理由推脱。让我找谁谁谁,这个不归他管,什么的~真的是很无语!因为是第一次购车,很多事情也不懂,身边也没有亲人朋友。后来气得直接联系了律师,我当时也是在他们大厅里闹了一场,他们店里的领导也不同意给我退车款,只能给我换一辆限量版车型。我知道自己维权困难,除了闹,也没什么本事。希望我们国家能尽快建立落实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法


律师点评:
这是车主与调查组的首次见面,相关诉求如下:

1.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

2.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日到3月27日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车辆的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

3.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依法赔偿,如果是三包问题,我们也愿意接受。我们合法维权;


律师点评:
这几天被这个事情刷屏了!网上还有了一些打趣的图,比如坐在车里哭的宝马,坐在引擎盖上哭的奔驰!~一个维权事件硬生生的把一个研究生逼成了耍泼的!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这个问题应该也是现在存在的普遍问题吧,不止买车出问题了维权难,这样的事情还存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也有人说协商啊,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啊,说真的,我们都是普通人,能不麻烦的事情我们都愿意简单化的去处理。


律师点评:
这个社会新闻,标题让我觉得有点意思,女研究生,66万买奔驰。

能不能有个正常标题?“一女子买奔驰车”,这样的标题有多难?

然后公众知道了,这个女研究生买的奔驰车漏油,4S店提出换发动机,女子并不接受。

我只谈维权的事情。


律师点评:
这个,应该有点出入,据说这姑娘是把车驶出4s店几公里后,发动机漏油灯报警,才知道发动机漏油,并不是没开车,说真,发动机漏油这事,发动机不启动,还真没法发现。本来,奔驰公司给出维修的处理意见,并没违背目前滴汽车三包规定,按目前的汽车三包,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而发动机漏油,一般是维修两次无效才能退换。只是,这位女士的车发动机,确实存在问题,而且在刚拿到手的新车,出现问题,心情确实也可以理解。希望通过此事,能推动汽车三包规定滴从新制定,使其能更好滴为消费者服务。


律师点评:
应系统自动发送的邀请而回答。先表明一点,我反对这个标签。车子不是“没开”,巳经开回家过,而且不是没出4S店大门就发现漏油,是出4S店后回家的路上发现漏油。媒体不要被奔驰女误导,更不要明知但继续造谣来去之间。
这事件涉及的法律事宜不是读了几十年书就能明白的(法律专业除外)。
主要涉及三部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即新车交付时,购买者一签收,车辆就属于你了,交易完成,买卖阶段结束。即使原地未动,下一秒被雷劈中毁损,风险由购买者承担。
所有权转移后车辆发生故障,即进入售后服务阶段。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汽车产品的售后服务有专门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淮),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律师点评:
应该退车交付新车并已最优惠的价格给予车主优惠,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公开在媒体上道歉,求得原谅。不要总是欺负中国消费者,放在国外早早的跪地求饶的道歉,中国消费者就让你们这么欺负,最可恶的就是个别四儿子店的销售,满满的套路,让人知道买车之险恶,个人建议,如果有懂行带纹身且不讲理的伙计,买车的时候跟着你们去最好,这样四儿子店的人就不敢看人下菜,如果在履行合同前有进行口头承诺的条款,开录音录下来,当年我就是这么留心最后战胜可恶的,现在和车打交道更多了,但是最讨厌的还是个别销售,拽的比开百万车的车主还要牛逼,好像自己的卖的车都是自己家的一样,没有礼貌眼里就是钱和提成


律师点评:
现在不光是西安的问题,郑州同样一位女士24小时内助力出现问题解决无果。这个不仅仅是奔驰的问题。而是整个汽车销售行业都存在的问题。只不过因为是奔驰而被放大了。现在的销售顾问自己不懂车不懂汽车三包法,背一背汽车参数就能上岗。自己不能为自己说的话负责。应该整治的是整个销售行业的门槛。大部分人买车用的都是几年或者十几年的血汗钱。到他们那里全部成了智商税。今天坑一个明天骗一个。碰到个稍微懂一点的自己就懵了。交钱之前是爷,交钱之后是儿。这些销售总是在网上说自己被客户放鸽子多么可怜。但其实是在骗子眼里又少了一个傻子有点可惜。也劝消费者在购买此类产品时自己多做做功课。现在骗子太多了,傻子已经不够用了!


律师点评:
西安66万买奔驰女刷屏全球!我昨天看到这位30岁的女硕士坐在奔驰4S店里的红车上,哭诉自己购车的视频…无奈难道非要把文明变成野蛮才能拿回来公理吗?店大欺客应该得到应有的严惩!可惜,一切道歉都来的太晚了!


律师点评:
我肯定为这位姑娘点赞!有些时候不是好脾气就可以随便受人欺负,也不是我们弱小就怕事,先为小姑娘的勇气打Call女子66万买车开出去不到10公里后车子就出现事故,不管是谁都火起来了,女子漫长的等待15天,4s店居然给出的方案是更换发动机,还说三包法是这样子,卧槽,这三包法都变成4s店了是吧!那这个车子到底存在不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当地质检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如果车子是事故车,4s店就存在经营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s店要3倍赔偿,另外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呢?当地部门是不作为还是不敢作为?希望当地的监管部门尽快查清事情本身,人民事无小事,不要等什么事情火了网络才有所作为!


律师点评:
为维权者点赞。无耻商家应该被惩罚,退钱,赔偿,重罚。这样的企业还不少,比如,被盗号后,多次申诉无人搭理,原博还有我的照片,都无人管理,也在积攒戾气。


律师点评:
首先我也是一名汽车销售。作为4s店的这种做法,我只能表示是少部分,大部份的店都会积极得去处理客户的这种问题。因为厂家会有各种考核,其中客户满意度也占了很重的比分,这个是影响4s店经销商返利的。退车或者换车是需要很多条件的。1、授权4s店经销商也是全款从厂家购买下来的。2.作为4s店如车辆出现问题,也需要跟厂家去协商怎么处理,若厂家同意更换,4s店是一定会帮客户更换的,不然经销商购买的这台车,厂家不给处理,也就是硬亏66万。现在车市大环境并不好,这个相必也都知道,这个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此次事件车主维权没有问题,但是4s没有及时积极的处理这件事也是非常大得过失。希望大家理性看待,4s店也是服务行业,每个服务行业都希望客户从这里是得到好的体验,对产品的信任也是对经销商的信任。


律师点评:
首先来说,对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女车主来说,她的做法是正确的。对于这样的事,绝对不能姑息养奸,必须讨要一个说法。其实女车主要的是一个态度,并不是说要狮子大开口或怎样。像金融服务费这种东西治标不治本。他可以不收你的金融服务费,但他会在暗处换一个方式收取。你根本摸不清他的套路。现在事态发展到现在,说实话估计只能维持一段时间。说实话,补偿的话,我觉得应该对女车主郑重道歉。还有就是换车,然后再做一些精神上的赔偿。这样应该就比较合理了。因为女车主他毕竟不是说想要多少钱,他主要就是说要奔驰4S的一个态度。说实话像这样的事不在少数,就像我记得一个一个人讲的一个事。说一个小女孩,她的裤子长了。他去叫奶奶给她剪短一点,奶奶就说他没空去找妈妈。妈妈也说他没空去找爸爸。然后爸爸也没空,叫他去找姐姐。姐姐也说没空,说改天再剪。小女孩很伤心,然后奶奶想起来,小女孩的裤子还没剪,就去剪一刀。然后妈妈想起来也剪了一刀。爸爸想起来又剪了一刀。然后姐姐想起来也剪了一刀。后来小女孩早上起来一看裤子根本就不能穿了。现在就是这样,要不管都不管,要管都管。


律师点评:
普通人遇到这种事,好像只有无力感,没出事各自安好,出了事世界这么大,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去找谁,是现在的社会出问题了,还是法制还未完善,竟然无处去申辨,真令人有点心酸。我觉得她这样做一点也不丢人啊,都是现在这个社会逼的。而且他一点也不像泼妇,有理有句的,又有颜值一于支持你维权成功。


律师点评:
你不是泼妇!你很美丽!!!遇到这样的流氓事和流氓店,就应该给他们用“特殊”的方式讲道理!国家的相关部门应该管管,这样的4s店还有存在的必要么?这就是坑人!坑害消费者和老百姓!


律师点评:
客观上来说,4S店负主要责任,明明是你自己车子产品的问题,买方已经提出了问题所在,而4S店一而再再二三的推卸责任,这就是一种欺骗,换做任何人都无法接受,花那么多钱,买一辆问题车,一公里还没开,就要换发动机,换言之,也有可能4S店本身就知道车子本身的问题,因为这种类似的事件在中国不在少数,以次充好,就好比有一年浙江发个买的路虎一样,都快开了2年才发现自己的车子属于事故车!所以个人认为本视频女主人合法替自己维权,也请相关部门出面处理此事情,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给消费者一个保障!


律师点评:
就从现在人家发出来的录音来看,事情并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吧。
首先,国家三包里有规定,如果新车在60天以内出现发动机漏油的情况,应该无理由的进行更换或免费维护;
其次,厂家是不是傻,按着维权姑娘的要求合理解决完这件事,岂不是打了个免费的广告?这么一闹的结果肯定就是奔驰会损失巨大;
第三,金融服务费其实很多豪华品牌的店都有收,可偏偏在这个时候爆出来了,要是持续的将事情闹大,我觉得很可能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后果,比如收纳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法,以及这部分钱是否有合理纳税;
第四,西安奔驰漏油事件还没有解决,郑州某车主奔驰漏油就再次上了热搜,我觉得这么下去,很有可能导致大家对奔驰的品质不再信赖,结果就是奔驰可能要凉了……


律师点评:
会为这位硕士小姐姐点赞!同时也挺醒她注意自身安全,因为动了他们的蛋糕,所以要小心这些人背地里使坏!大厂商真是不应该为这点小事砸了自己的招牌,可能奔驰在中国牛逼惯了,没想到这次碰到硬茬了


律师点评:
很正常北京奔驰品控大问题,自家E260开了四年也漏油,而且是漏汽油,起停时好时坏……就这质量,GLC都造不清楚还造什么大G(BJ80),我朋友六年的CLA全进口一点事没有……我是铁杆奔驰粉,但是我拒绝北京奔驰……我还是相信进口


律师点评:
姑娘以为法不站在她这边,她要争情,因为她以为4s店已经跟她交付了车子,且符合三包。所以她只争了一个没开出店的点,但实际上有两个点4s店在法律上也不一定受保护。
一是像这种复杂精密的机械,付了车款就交付了嘛?外观交付就交付了嘛?在哪一个节点上算是交付,消费者和4s店达成共识了吗?如果不仅仅是没开出店,实际上交付也有可能根本没完成,那导出的方案是绝对不适用三包,而要退款或换车。
二是,发动机是车辆最重要的部件,可以说是没有之一,发动机故障属于严重缺陷。那么其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了,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不管4s店是否知情,按法律规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不管中间还是否有厂商、运输方的连带责任,4s店是跑不了的。这种情况下,法律可以保护消费者主张的权益是退一赔三。
所以希望这个姑娘看到一下,你应该主张的是退一赔三啊!退一赔三!你肯定不是职业打假的所以不知道理直气壮去退一赔三,但就是你接受了退款,接受了换车,4s店才发现你包子,用换发动机糊弄你。赶紧找个律师退一赔三!你要门!他们才会给窗!


律师点评: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但是在汽车三包所有退换车的规定中,根据该女车主所处的情况不符合,所以,只有取证该经销商售出车辆存在问题,即商品车存在瑕疵,包括PDI检测不符合规定,或者销售顾问走误导行为等,才有要求换车的可能~新浪汽车TV风影车都金扳手汽车FJTV-我为车狂


律师点评:
对于4S
店这种无耻的行为,国家应该对整个汽车销售行业进行一场全行业的整顿,这些事情应该不是一天两天了,消费者也应该站出来揭发这种无耻的行为,主要还是法律对这种违法的行为处罚太轻了,违法成本太低,国家在制定修改法律时应该加重处罚力度,让它们不敢违法!!!紫光阁最高人民法院


律师点评:
店大欺客就是这么不讲理。没交钱一付嘴脸,交钱后一付嘴脸,诚信缺失,监管不到位,到头来,销费者自认倒霉。像这种情况何止是奔驰,其它品牌也不少,投诉置之不理,不作处理,仍在销售,有的车型甚至销量大增。不可思议。难道非要网上暴光才能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吗?消费者维权真的很难,像这种暴光才解决的少之又少,绝大部分都是不了了知。这名消费者是幸运的,为她的行为点赞,为她的据理力争精神点赞。国家的征信系统是不是可以考虑把这些不讲诚信的商家也纳入不良记录,让他们不敢为所欲为,欺骗消费者。


律师点评:
点赞!社会问题不再分析,对于法律问题讲以下几点:1、如车主所讲,车辆并未开出4s店就发现漏油问题,这不属于三包问题,这是销售者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问题,4s店并未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消费者完全可以依据购车合同要求4s店更换车辆、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解除合同、退款;2、4s店在交付前已经对车辆进行检查,如果发动机问题在此之前已经发生,则有可能认定4s店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购车款三倍赔偿;3、金融服务费:这一费用如果并不是用于金融贷款,工作人员甚至4s店都有可能构成诈骗犯罪!


律师点评:
第一点:大品牌除了高质量的硬件,还得有高品质的服务!很显然这个事件奔驰都没有做到。第二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感觉消费者是弱者,这个事消费者有权退货。那奔驰为何如此猖狂呢?第三点:地方保护主义。对大公司大品牌上上下下都有人。姑娘说了打11o没有人接/管。第四点:我佩服这个有素质的研究生学历的女性。是我,那么多人欺负我,我可能心脏病要出来了。真受不了这种气!


律师点评:
当然要支持维权,出了这种事谁不着急,谁不委屈。虽然视频中女主很无助。但是我们必须要支持这种行为,让不良商家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说,女主加油,虽然很委屈,但是,努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更美丽。为你转发助威!


律师点评:
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诚实守信,我们的儒家文化强调人性是向善的。奔驰的这种做法为了一时利益,完全耍流氓,实在是一种短视行为。一方面这种恶得不到惩罚,能公关摆平就万事大吉,就像老太太碰瓷得不得惩罚,必经层出不穷
另一方面,一个恶的环境会把好人逼成坏人。每次极端事件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被欺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最后导致火山爆发,比如陕西为母报仇事件,各种套路贷事件
第三,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而不是纵容包庇,当和事佬
第四,多渠道放开老百姓的监督权利,这也是疏导公众情绪的一种方式,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换一个说理的地方。


律师点评:
曾经某些人渴望坐在宝马里哭,现在终于出现了坐在奔驰引擎上哭,现在不清楚这是进口奔驰还是国产奔驰,但没开出门就漏油肯定是质量问题,更大的问题在于营销套路有多邪恶。

姑娘接受几十年教育肯定不是奇耻大辱,而让她感受到奇耻大辱是正常售后维权行不通,故而坐上奔驰引擎盖哭诉才是,这件事与奔驰品牌文化完全相悖,但毕竟网红式传遍了互联网的大街小巷。

奔驰能够发展130年有其存在的重大价值,但西安奔驰4S店毫无疑问是一颗老鼠屎,恶心的不止是这位女硕士车主,而是想购买奔驰所有消费者,奔驰这锅百年靓汤里被营销套路人员放进入老鼠屎,也许并不影响想喝汤的人。




律师点评:
必须点赞,这个行业已经乱的不能再乱了,保险给4s点返点,金融公司也给4s店返点,最终这些钱都是最普通的消费者出的。


律师点评:
奔驰事件,为什么平时那么权威的汽车大站,那么活跃的汽车自媒体人都集体失声了?难道真是拿人手短,吃人嘴懒?漏油不可怕,别把良心漏了!
奔驰车这种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或者美国,他们敢这么对待消费者么?显然是不敢啊!
说到底,还是我们的法律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够。商家不会天然道德或者不道德,他们会选择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在我们这儿,他这么对待消费者是最有利的,但如果在欧洲和美国,他这么做,会被罚死。
如果那位女孩子当时打电话投诉,市场管理者就会出现,何至于把她逼到坐在引擎盖上放声大哭?
所以,表面上这是奔驰的蛮迂,本质上是我们的法律太过迁就厂家,消费者的利益被忽视。
当然,这一切的代价是,人们的情绪在一次次事件中积累,最终,一位年轻的女性放下尊严,坐在奔驰车上痛哭控诉,舆论海啸骤起,奔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律师点评:

1、在强势的商家面前,受过文化教育又怎样,买的是豪华车奔驰又怎样,一旦要涉及到维护消费者权益,会让你体会到无比的艰难。生活给人的教育才是最深刻的,这位女士一定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在一次次的推拖之后,被逼得坐上车子前项盖和4s店进行理论。
2、车子一公里都没有开,没有实际使用,并且,车子这种商品在交付顾客前是有一套检查程序的,在这样的情况心下,交付后还是发生了漏机油事件,不能把检查的义务推给顾客,只能说商家没有尽到检查义务,就应当被认定为交付了不合格商品,执照消法,进行退一赔三。
3、看到这位女士的遭遇,应该很多人都有熟悉的感觉,就是在强势商家的职业化推诿面前,大家都会有的那种气愤和无助,自己明明是受害者,还经常会吃u瘪受气,有过错的商家却气定神闲,有条不紊对对付着你。明明没有达成一致,都可以明目张胆地放出已经和解的假消息。
4、这件事情对法治的启发在于,必须坚持让诚信守约者维权成本降低,让违约者的经营成本上升,才能根本上减少类似事情的发生。在内的自媒体,维权效果其实并不一定好,但因为天然符合减少维权者成本,加大商家公关成本的原因,才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自媒体维权
不是自媒体维权效果好,而有消费者便捷的维权通道少,这也是法治进步努力的方向。


律师点评:


4S店应该严惩严查严厉打击

老道没有豪车,也买不起国外的豪车。

老道为力挺民族车,要买也只买国产车(一般代步车即可)。


律师点评:
【】
1、在强势的商家面前,受过文化教育又怎样,买的是豪华车奔驰又怎样,一旦要涉及到维护消费者权益,会让你体会到无比的艰难。生活给人的教育才是最深刻的,这位女士一定没有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会在一次次的推拖之后,被逼得坐上车子前项盖和4s店进行理论。

2、车子一公里都没有开,没有实际使用,并且,车子这种商品在交付顾客前是有一套检查程序的,在这样的情况心下,交付后还是发生了漏机油事件,不能把检查的义务推给顾客,只能说商家没有尽到检查义务,就应当被认定为交付了不合格商品,执照消法,进行退一赔三。

3、看到这位女士的遭遇,应该很多人都有熟悉的感觉,就是在强势商家的职业化推诿面前,大家都会有的那种气愤和无助,自己明明是受害者,还经常会吃u瘪受气,有过错的商家却气定神闲,有条不紊对对付着你。明明没有达成一致,都可以明目张胆地放出已经和解的假消息。



律师点评:
“奔驰车主哭诉维权”续:双方再次协商无果

4月13日,是哭诉维权的奔驰女车主W女士的生日,那台原计划作为她30岁生日礼物的进口奔驰CLS300型运动轿车,现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封存待检。

当天下午,W女士与奔驰方工作组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沟通协商,最终不欢而散。

此前的4月9日,W女士曾向“”热线投诉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市场监管部门当天即介入了解此事。对此,4S店回复监管部门称,已和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点评:
印象中似乎有什么“有困难找**”的说法,可当你真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常常是叫天不应,呼地无门,这不就让此西安女子赶上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工商部门居然无视,中央扫黑除恶专项巡视应该查一查。西安奔驰4S店明显存在滥用三包规定,车子甚至还没开离店门就出现发动机漏油现象,不是一句换发动机就可以搪塞的。试想想刚买的新车尚未使用就换发动机了,就好比人换心脏,搁谁谁愿意。做事要将心比心,不能只是把消费者放在嘴上,而没有真正放在心上,那样迟早会被消费者所遗弃。西安奔驰4S店对待购车客户,明显是店大欺客的丑恶嘴脸。为勇于维权的购车女点赞,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任何商家都没有资格耍大牌。


律师点评:
牵着不走,打着走,奔驰够贱的。

这个事件实际网民发酵并不是单单一个车的问题,而是积压在网民心中的那种集体无意识集中爆发。

为什么讲道理就办不成事?为什么非得连吵再闹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非要把淑女变成泼妇?为什么让知识分子如此放下颜面耍泼维权?为什么非要逼良为娼?这些才是这个事件背后的意义。

一个品牌,一个城市,为此蒙羞,实际这并不仅仅是奔驰和西安的问题,全国各个品牌,各个城市都有这个情况,所以才爆发,只不过发酵点在于奔驰与西安而已。


律师点评:
你怎么评?
回顾新闻网曝一称有研究生学历的女子花66万买新奔驰,车还没开出门,就发现发动机漏油!

66万买奔驰还没开就漏油本该就是是4s店和车子的问题啊,更换一辆新的车,或者全额退款,这不是很好解决吗?

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被复杂化了,一人退一步不可吗?现在顾客维权了讨个公道还这么难呢?



律师点评:
你以为世界是跟你讲道理的,没想到却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讲道理的不如会“撒泼”的。

想想也觉得这件事的可笑,回顾新闻最初,4S店给的解决方案是退款,后来在商讨中竟然变成了换车、补偿,甚至到以三包为规定换发动机,一个女研究生竟然最后被逼的坐到车头,像“泼妇“一样维权,最后才给退款。

有网友发问,为什么不去求助工商局,新闻中,当事人也表示消协、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已经求助无门,3.15刚过去还没一个月,媒体关注度降低了,相关部门又过上了懒政生活。

值得庆幸的是,大闹过后,事情圆满解决,4S店退款给消费者,这个世界怎么了?讲道理,它跟你撒泼,变成泼妇,反而得到了该有的权益,这就是当今社会的“潜规则”!


律师点评:

俺认为,这是对盲目崇信外国品牌的一种哒伐!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只相信外国品牌的同伴,是谁把他们捧得高高在上!是谁一度让他们盛气凌人……
现在祖国强盛了,那你为祖国的强胜出了多少力。如今,是谁让“西方”高傲的头,也会低沉,“奔驰”也一样,它也得遵守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莫能外。
看看西方对华为的围堵,俺不反对国人,用国外的品牌,但如果了解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本质,还是支援一下自己的民族品牌吧。
无论赚了,还是亏了,都是对民族品牌的一种支持!
66万,俺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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