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七步法
时间:2020-07-2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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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分析纠纷: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不能简单的将其归结于一两个原因。实践中,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以上纠纷总体是围绕着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问题,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些纠纷,纠纷双方或各方需要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整理证据材料,谓之,讲好自己的故事,从而在法律的框架内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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