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复工后,工程质量如何保障?
因疫情导致逾期交付房屋,出卖人能被免除或减轻责任吗?
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建筑房地产合同,当事人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近期,安徽高院民四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指引。对因疫情及疫情防控产生的 14 类房地产纠纷案件,如何审判做了详细解答?
为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建筑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近期,安徽高院民四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了《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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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以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为防控疫情依法制定的管制措施是否属不可抗力?
答:疫情是自然事件,政府及主管部门为防控疫情制定的管制措施是政府行为。疫情和政府及主管部门为防控疫情制定的管制措施一般属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合同的履行因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受到影响,当事人请求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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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生疫情后,当事人是否可以一律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答:《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涉疫情房地产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准确判断疫情及防控措施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同性质、不同背景的建筑房地产合同受疫情及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 应当根据疫情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依法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有的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但不能按时履行,当事人可以相应延长履行期限;有的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请求部分解除、部分履行合同;有的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或者因疫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规定解除合同。
疫情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 当事人不得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疫情与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之间无法律上因果关系, 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要 防范当事人以疫情为由,以不可抗力为名逃避合同义务。
南陵芜湖 2芜湖·南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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