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对方,能不能起诉偿还债务?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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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因有关部门不准许当事人自行查询其他当事人的住址信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原告的申请予以查询。
然而公告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重视材料和证据的准备,缺席审理甚至比不缺席审理还要谨慎,认真,细致,所以不管是正常开庭还是公告送达的,原告都要认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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