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口罩还打人肆意妄为受处罚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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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拒不佩戴口罩,甚至出手打人,最终“被拘”“赔钱”的健康权案件。案件被告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十日拘留后,经过法院审理又赔偿了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可谓“赔人”又赔钱!

佩戴口罩配合监测,妇孺皆知的疫情防控要求,但有些人却任性妄为不管不顾不配合,最终自食其果。2月23日,邵某酒后带孩子前往淮阴区某购物超市购买玩具,原告为该超市保安,负责安保及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原告看到邵某未按照要求为其孩子佩戴口罩,便上前提醒制止,告知邵某根据防控工作要求须为孩子佩戴好口罩,否则禁止进入超市。邵某不听劝阻强行闯卡,并对原告施以殴打,造成原告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引起人员聚集围观,原告也因此住院治疗。事发后,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对邵某采取了强制措施,邵某为此受到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

原告受伤住院,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遂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邵某受到治安处罚并经法官批评教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邵某赔偿了原告的相关损失,并对自己任性不理智的行为向原告致以歉意。

【该院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佩戴口罩配合检查是每个公民参与防控、保护自己和他人应尽的义务。该案被告在我市疫情防控吃紧的时候,酒后任性闯卡并拳脚相加,打了他人最终也害了自己!该院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正当且程序合法的疫情防控措施不容挑战,为自己为他人请戴好口罩配合检查,切不可心存侥幸任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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