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免除子女赡养义务是否有效?

时间:2020-07-2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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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家庭养老已成为近年来的一个社会话题,《安家》、《都挺好》等热播剧里均有涉及赡养问题的故事情节,如何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成立“法暖黄昏”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驿站,为老年人晚年生活提供法律呵护!2020年5月19日下午,如城街道司法所二楼会议室内,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在此巡回审理一起赡养案件。

年迈老母为何将儿女告上法庭?

通过庭审,旁听群众了解到,原告刘老太今年已经80多岁,丈夫早年因病去世后,她一人抚养未成年的四女一子,五个孩子均已成家立业。

刘老太名下有一套房产及固定的退休金,多年来她先后随长女、次女、三女及儿子一起生活过,后因长女去世等原因,27年刘老太决定与三女儿黄梅(化名)一起生活,并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委托黄梅出售,款项也交由黄梅保管,并表示今后赡养均由黄梅一人负责,与其他子女无关。

此后刘老太就随黄梅一家共同生活,由黄梅夫妇照顾,退休工资及房屋出售款均由黄梅负责支配。近两年来,因刘老太年老体衰,身体开始患病,加之两次摔倒骨折,导致刘老太无法行走,只能终日卧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常年靠药物维持,住院及平日护理均由黄梅一人负责,房屋出售款也被老人住院用得所剩无几。

考虑到黄梅一人赡养刘老太确实存在困难,根据刘老太申请,社区、街道组织调解,要求除长女外的四个子女轮流赡养(长女已于2005年病故),尽护理义务。因家庭琐事的摩擦,加上其他子女对刘老太处理个人财产的方式有微词,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刘老太这才诉至法院处理。

约定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协议有效吗?

27年刘老太明确自己的赡养由三女儿黄梅一人承担,现在又起诉要求其他子女共同赡养,法院会支持吗?旁听群众陷入了疑问。

张学和法官当庭进行了释明:被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约定免除子女赡养义务的约定无效。

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根据双方意愿休庭调解。出乎听众意料的是,调解前法庭播放了一个《祝天下的父母健康长寿长命百岁》的网络微视频,情真意切的画面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调解中被告四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从有利于刘老太的生活出发,自愿达成轮流赡养协议,本案调解结案。

共建无讼大家园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宗爱萍结合案件庭审开设德法大讲堂,结合法庭处理的家事典型案例对如城街道各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

“将庭审现场搬到巡回点审理,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案例以案说法,便于辖区居民近距离学法。道德讲堂对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对提升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无讼社区的创建大有裨益。法院巡回审理常态化,教育当地群众,播撒法律理念,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共建无讼大家园。”如皋工业园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司法所所长冒连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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