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丽轩口水肉回餐桌
汉丽轩口水肉回餐桌
吃饭是刚需,吃货的库存量很大,中低端餐馆的平均经营寿命低。于是这种不算新闻的新闻天天在上演。
经常看到的场景是,三五亲朋同事商量去吃饭相聚,就有人提出:“我发现了一个新馆子,我和那谁谁谁去过一次,味道不错,价格也不贵”。很少听到有人这么说:“我和那谁谁谁最近去了一个新馆子,那家的卫生特别好,不行咱们今天去那儿吃吧!”
这种情况说明,味道,而不是卫生状况是首要考虑的因素。难道真的非常信任餐馆的卫生情况吗?恐怕未必。
我和很多朋友聊天时获取的情况是,一般性的聚餐或工作餐,对餐馆的卫生并不是抱有特别大的信心,而是觉得大家都差不多,只要过得去就行了。这是无奈下的容忍和默认。
必须要说的是,对卫生监督部门来说,“差不多就行了”可不是一个正确的对待态度。问题是餐馆太多了,查处上人力物力都不够。但是千万不要忘了,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关联度非常之大,一次一次在不良卫生状况的餐馆就餐累积下来,现在中国人的癌症发生率数字在那摆着,难道还不应该当成一个大事来正视吗?
正是因为餐馆多,查处难度大,那么对于查出来的问题必须要从严惩处。像什么按营业额的几倍罚款对餐馆来说根本就是不疼不痒。哪怕是吊销执照,因为餐馆是利润比较高的行业,换一个地方,换一个招牌,比如说把汉丽轩改成丽春轩,用工也宽松,健康证也不办。只要一段时间经营,同时和一些相关部门搞好关系,短平快的回来本钱是很快的,剩下的都是纯利润。
从严查处,是不是到吊销执照就为止了?在法律层面,通常我们看到的是发生比较严重卫生事件的时候,才会适用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
拿这条新闻来说,记者暗访的行为非常不容易,职业精神上令人敬佩,因为这是冒有一定风险的,取证偷拍乃至摄录都只能悄悄进行,证据的充分性就打了折扣。但为了防止有些经营者和相关部门可能的关联沟通,一般的新闻机构只能选择先曝光暗访情况,然后由有关部门出面进行查处,但曝光以后的查处取证就更加困难。
其实像类似这样的暗访,真正有作为的卫生部门也可以采取这样的行为,暗访到情况后,进行突击检查,取证可以更加充分,也没有太大的人身安全风险,有人说很多经营者和管片的部门是有勾结的。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办法应对,只要在制度上建设好,每年规定一定百分比的暗访任务,并且跨区域执行,首先不透露风声。这种办法如果能落实,至少在相当程度上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差别就在一点,敢不敢认真?
其实几乎每个人都有在外就餐的需求,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那么我看不出有什么不认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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