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写了遗嘱,把死后其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给我,我可以继承吗?

时间:2020-07-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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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生前写了遗嘱,把死后其单位发放的抚恤金给我,我可以继承吗?

抚恤金一般是指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抚慰死者家属。死者的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财产,而抚恤金是国家给死者近亲属的费用,就其性质看,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因此爷爷在遗嘱中对抚恤金进行处分的条款是无效的。

从北京地区来说,抚恤金的发放对象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来确定,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在没有前述三者的情况下,未满十八岁的兄弟姐妹或者已满十八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死者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可作为发放对象。按照这一规定,爷爷单位发放的抚恤金原则上只能由您的父亲和叔叔领取。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判例将对死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和死者共同生活的孙子女亦作为发放对象,但所得的比例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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