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人公开的程序有什么?

时间:2020-07-29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人公开的程序有什么?
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了各项应当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人公开的程序。
有时补偿的多少,没有标准,只是口口相传。真的可以这样么?虽然是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处于被动的地位,看不到拿不到的,只是口头去问、去要,效果甚微。
要想改变这种处境,要化被动为主动,最好的工具就是信息公开。能找到征收方的违法之处,这样就有了诉讼和谈判的筹码。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征收公告等信息均是符合上述主动公开要件的。
而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的规定为公民查询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自己想了解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范围,或者应该主动的行政机关没履行这个职责怎么办?那就需要自己去申请了,要知道,这可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而且除了复印材料等工本费可以说完全免费的。去行政机关的办公地现场申请,或者写好申请书邮寄均可。申请书需要具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但是也不是所有信息都能申请,需要具备一个条件就是,与自己的生产、生活有关或者基于科研等特殊需要。
法律对公开申请的内容作出了要求,申请人一定要依法进行,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一定要进行明确、具体的表述。
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公开,公开了也不答复,或者答复的方式和内容完全错误呢?这个时候,救济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毕竟拿到所需要的信息才是一切行为的出发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上级部门或者法院等平台要求相关部门将申请人所需要的征地拆迁信息予以公开答复。
要捍卫被拆迁人的知情权,要想从涉嫌违法的征收流程和诸多材料中找到行政机关的关键违法点,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十分关键。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虽然不会直接让补偿变的合理,但至少不会稀里糊涂的被拆,至少能减少在满是疑点的文件上满是疑问的签下名字的情况。
以上是关于“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人公开的程序有什么?”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土地房产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