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调整

时间:2020-11-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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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后,在执行职务中发现管理人报酬方案不符合破产案件和管理人职责履行的实际情况的,可制作提请人民法院调整管理人报酬的报告,请求人民法院核准确认。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和管理人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对报酬方案有意见的,可以进行协商。
双方就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协商一致的,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并附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请求和理由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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