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该公司是否会认定为外资参股并进一步认定为外资企业?

时间:2020-07-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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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成股份的股东在香港持有临时身份证,并且在香港工作,但该股东为大陆公民,拥有身份证。实际认定方面,该公司是否会有此股东而被认定为外资参股并进一步认定为外资企业?

是这样的,中国公民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后回国投资举办企业,参照执行现行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中国公民在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前在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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