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的公积金和社保是否属于公共财产?
时间:2020-08-0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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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双方的公积金和社保是否属于公共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不单单公积金,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社保个人缴付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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