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婚后加上对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财产?

时间:2020-08-0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我2010年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去年,一个偶然机会,让我认识了陈某,我与陈某互生好感,并于两个月前登记结婚。婚前,我有一套三室房产。婚后我为表示诚意,便主动将房产证加上陈某的名字。最近,也许是年龄差距,妻子陈某对我远不如以前,并时常冷落我;另外,我还发现她常用手机与别人聊得火热。虽未发现陈某有出轨迹象,但是这让我很失落。请问,如果我们离婚,这套房产还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吗?

大庆关先生

答:根据你的陈述可知,这套三居室房产是你在与你妻子陈某结婚前的财产,在法律上原本是你婚前财产,但在结婚后,你却自愿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房产证加上你妻子陈某的名字。依据《物权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可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你的申请这一行为,直接导致这套房产加上了你妻子的名字,从而将这套房产的产权由你一人变更登记为你和你爱人两人共有。因此,你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你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且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故该套房应为你们双方共同拥有,不再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