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规范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 时间:2020-08-0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看具体情况定。主体验收所要具备的条件有:1、主体结构即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完工,混凝土必须全部拆模,设计有要求或确实需要以后施工的可除外,如后浇带;2、主体资料及时、齐全;3、通过中间结构安全验收;4、主体结构实体检测方案已确定。《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 返回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