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矿区非法开采 多人被免职 非法开采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祁连山矿区非法开采 多人被免职】昨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针对近日媒体曝出的祁连山矿区非法开采一事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对此事进行详细介绍,并且向媒体发布了初步的处理方案。
非法开采案件的相关新闻报道
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有公司打着生态修复的名义在祁连山地区实施掠夺式采挖,时间长达14年,该家企业后经其他人爆出为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更被人称为青海“隐形首富”,称其在祁连山的非法采挖中获利上百亿元。
祁连山非法开采的处理方案
青海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通报了有关祁连山非法开采的处理方案和部分涉案人员的处理方式:
经初步调查核实,时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现任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彦国(正厅级),海西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副厅级),对兴青公司非法开采问题,在监管上失职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省委研究决定,免去梁彦国、李永平两位同志所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网友热议
A:这种级别的事,保护伞估计已经通天了。 如同秦岭别墅事件,这已经不是腐败的问题了。
B:这么多年了,且打着修复的幌子非法开采,背后大的保护伞,或许还有
C:上通天,下通地,老家有个,焦点访谈来了也没用,周边名声大点黑社会会打掉,就他一家独大,开矿山的,真正的黑社会!村民谁说话打谁,传说通中殃,钱开路。
D:最好从源头查,谁审批的,开采的时候谁在任有直接关系,一查到底,现任只是接盘,查就查从开始到现在全过程中的责任。
E:若说这是老百姓曝出来的,我是一点电都不相信的。大概是一方觉得另一方快要倒了吧。毕竟时间这么久,真有领导一直瞎?
法律延伸阅读:非法开采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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