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什么情况下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时间:2020-08-1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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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此种情况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虑,撤诉说明婚姻存在可以挽回的可能性,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反复起诉的,则会对我国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加上离婚与结婚一样都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不可草率决定,因此六个月后,法律视为已经充分考虑清楚,可以再次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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