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0-08-1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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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车子,如何定性?
父母为子女买房买车,其性质属于赠与。所谓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可见,赠与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2、婚前购买的房、车,所有权归谁?
父母在子女婚前为其买房、车,属于婚前赠与。因子女的配偶还未获得法律上的认可,赠与者与未来的配偶之间没有关系。而房、车的价值比较大,对于与没有关系的人之间,一般不会形成赠与。因此,这时候的赠与无疑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当然,赠与行为最重要的是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如果父母只付了首付款,子女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该如何分割呢?首付款部分按上述规定,应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双方)。而共同还贷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还贷及房子的增值,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需要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
3、婚后赠与的房、车,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很多父母为了让孩子婚后生活幸福,给孩子买房买车,产证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对于父母婚后给孩子买房的,一般情况认定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一方的。
如果,双方父母各出一部分钱,为两人买房买车,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时,该如何分割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这共有的形式,是按份共有,不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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