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放贷为业的公司在与借款人发生纠纷时,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时间:2020-08-2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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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最近很多人讨论,以放贷为业的公司,在与借款人发生纠纷时,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钱是否还要还?还本金还是利息?是否会涉嫌非法经营罪?
首先,如果没有牌照,就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放贷(比方说高利贷),而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因此,所签订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当然借贷合同无效并不代表不用还钱了,借贷关系依然会被认可,本金依然要还,利息也会酌情要求。是否会构成犯罪 ?这个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在没有拿到牌照的情况下面向不特定公众发放贷款的确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但根据最高院的相关批复,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无罪案例,所以此问题笔者认为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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