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海底捞索赔百万,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时间:2020-08-2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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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那个事件,28日在深圳海底捞吃出“卫生巾护垫”的倪女士,29日在另一家火锅店也吃出类似异物。
倪女士在协商中,索要百万赔偿,并砸坏了些餐具。有一个细节,倪女士是在吃完三百多火锅后才发现异物,之前并未捞出,而所谓异物其实就是一张卫生巾外形的纸,根本不能煮太久还保持原样,更不太可能发生两次。
怎么说呢,消费索赔,要求百万赔偿,否则曝光,并不会涉嫌敲诈勒索的问题。给不给看商家自己意愿和法官的认定。
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故意碰瓷,比如自己把异物放入火锅,再向商家索赔百万,那就有问题了,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是可能要坐牢的。
不过,警方通报称,经调查,倪女士有双相情感障碍病史(就是躁郁症,精神疾病)。对于此事,倪女士家属表示抱歉,海底捞也很大度的发了公告,希望大家不要去打扰倪女士。
所以,真相大白了,倪女士一番吵闹、碰瓷之后,原来是精神病。这事就这么完了?
碰瓷的时候非常强势,索赔百万砸东西;结果碰瓷手段太低级,同样方法搞两次,被人抓了包,马上就双相情感障碍了,呵呵。
海底捞得回应,大度,聪明,但是,这个事不会就这么完了,警方说了,还会继续调查。调查什么?调查倪女士是否真的有病,可能要查病例,或者调查女子在碰瓷前后,是否处于精神正常状态,如果是,倪女士还是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个需要司法鉴定。
来,大声跟我念,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法律也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不是被人玩弄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就应该一查到底,只有被严格执行的的法律才有尊严,同时让每个人获得应有的尊严和保护。
一样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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