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集资型投资计划只要募资人数超过了相关规定就是非法集资犯罪吗?
时间:2020-08-2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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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认为,各类私募集资型投资计划只要募资人数超过了相关规定,就会符合非法集资犯罪关于不特定对象的规定。
这种理解并不严谨,因为刑法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相关法规并没有对集资对象的人数进行规定。(除了擅自发行股票罪以外)
因为非法集资犯罪不特定对象的判定,一是看集资是否对参与人(集资对象)的抗风险能力进行了筛选和控制;二是集资行为的社会辐射力。以有限公司型的私募基金为例,即便是在穿透审核其出资人超过50人以后,比如是80人,但是如果其严格依照私募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对集资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并且有相关的书面考核证据和材料,那就不能认定其是非法集资犯罪中的针对不特定对象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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