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时间:2020-09-0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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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本身仍是个人财产,但是该部分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何认定呢?
“孳息”、“自然增值”一般应理解为未经经营或投资行为所得之“孳息”、“自然增值”。
比如个人所有的古董、黄金、股票、债券、房屋等财产婚后自然增值部分应为个人财产,但上述财产婚后因经营或投资行为而产生的升值增值利益部分,应认为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一方经营或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为共同财产。
或者以通俗的方式来说: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仍是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没有付出任何劳动来操作,比如房产的自然增值、货币的利息以及其他财产的自然增值都仍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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