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职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经济补偿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0-09-1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
您好!我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我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经济补偿方面此做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答: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您是自愿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主动解除合同关系的,所以您所在企业的做法并不违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