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适用社区矫正的外地罪犯

时间:2020-09-2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应及时通知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
问:我丈夫被外地法院判处缓刑,现在他回到老家。请问,对他的社区矫正应如何办理?

答:根据《社区矫正办法》的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外地罪犯,人民法院应当首先核实他的居住地,在向他宣判时或者在他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他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并告知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同时,应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他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他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如果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