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去相亲丈夫次次相陪真相让人崩溃,已婚却与他人恋爱,涉嫌重婚吗?
江苏连云港,某女子多次网恋,奇怪的是每次都有一个"哥哥"陪同约会。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哥哥不是别人而是她的丈夫。原来,这是一对专门以网恋骗钱的夫妻。两年来,妻子以各种理由骗取"男朋友"10万余元。近日,两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律师说法】
原本以为是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现实却如此狗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吧?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已婚却与他人恋爱,涉嫌重婚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另外还包括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情况。就本案来看,两人只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关系,并没有发展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并不涉嫌重婚。
二、已婚却与他人恋爱并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中,夫妻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妻子来色诱网友,以恋爱为名骗取"男友"钱财,诈骗故意明显,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等待这对夫妻的,可能是3-10年的有期徒刑。
三、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能要回吗?
在恋爱期间,恋人之间赠与一定的礼物符合社会的一般习惯。对于普通消费性支出比如餐饮、娱乐等是维持感情的必要支持,在分手后主张返还很难得到支持。
但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产支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此赠与是附有结婚条件的,若条件没有达成,则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当返还。
就本案来看,受害人为其花费近10万,应当认定为基于诈骗陷入错误认识而做出的财产处分,并不能认定为赠与或附条件赠与。这属于诈骗的财物,是可以追回的。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网络爱情。对不太了解的人,要保持警惕,注意鉴别对方的许诺和自我介绍。若真想成婚,一定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进行大笔经济往来。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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