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班主任谈教师女儿伤眼事件的看法
时间:2020-10-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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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据才赔这个逻辑没有问题,在事实面前多方各执一词总得有客观凭据。
但是诉讼又是有门槛的,除了时间成本,需要支付诉讼费,还需要有证据。2018年3月份眼睛受伤,4月份出现异常去医院治疗,7月份同仁医院诊断书认定为“神经受损”。在整个时间轴上,没有第一时间去仔细检查眼睛受伤的详细情况可能才是家长心中最大的憋屈。
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材料想要达到诉讼目的很困难。博主接触的一些业主维权往往都喜欢去政府部门反映,他们认为这样比打官司好,主要原因一是他们主观上认为真理就在自己手上,但是又没有可以拿出手的客观证据;另一反面认为权力部门可以迫于压力来尽快解决问题,这样的心态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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