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搞换脸是否属于侵犯肖像权?

时间:2020-10-0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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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换脸作为侵犯肖像权行为,是民法典对网络热点问题的回应。

以往各种表情包在网络上被使用,虽然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但都打着不盈利的目的来遮挡。不作为商业目的就没有伤害吗?这个理由肯定是有问题的。

影视剧照及海报载有的演艺形象,不仅承载了影视剧的艺术形象,也关乎表演者的人物形象,最终剧照包含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和演员的肖像权。

通过科技手段来变更影视作品,换脸后的其他人被莫名奇妙的受到调侃和评论,直接影响到他人的名誉,况且还涉及到侵害影视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桩桩件件都不是那么好唬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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