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时间:2020-10-1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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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2条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经调解(调解是前置程序)无效,具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并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局满2年的(因其他原因分局满2年则不行)。
5、被告被宣告失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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