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有限责任与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是什么?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1、股东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意味着股东创办公司最大的损失额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就像一道防火墙,隔离了公司债务与股东风险。
2、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产;独立名义;独立责任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3)承担连带责任(例外情形:特定股东;个案否认)
(二)应当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有:
(1)利用公司的设立、变更或解散逃避债务;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无度操纵、干预
(3)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造成人格混同。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