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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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后,一方能否以对方未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为由,拒绝对方探望未成年子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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