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账给一方去购房,但没有共同出资的合意,房产怎么算?
时间:2020-10-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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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给女朋友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在转账时也没有备注任何共同出资购房的字眼,同时双方也没有谈及过共同买房的问题。
如果双方恋爱后并最终登记结婚了,而房子又是登记在另一半名下,则未登记方的出资按照司法实践是属于对登记方的赠与。
这种赠与与一般赠与有区别,其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登记结婚,双方一旦结婚了,那该笔出资就视为对另一半的赠与了,而非共同出资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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