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玩具枪获刑十年男子提前回家,枪支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0-11-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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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玩具枪获刑十年男子提前回家】经历一审、二审,申诉、驳回,另一当事人申诉、再审,被监禁7年2个月23天后,山东“玩具枪案”当事人景某11月10日被释放,回到山东省临沭县的家中。2014年,26岁的玩具店店主景某因一批玩具枪被认定为枪支,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获刑10年。“因再审可能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再审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止原裁定及判决的执行”。

 

网友热评:

1. 可能有些力道设计过大的那种假子弹真打到人身上也会受伤吧

2. 这事肯定没这么简单,之前很多玩具店卖铅蛋了解一下,我反正是不信这人就卖了玩具被判刑。

3. 时候觉得法律也挺奇怪的,这种玩具枪也没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本人可能也不知情,判这么重。

4. 那年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就震惊了,没想到时过七年了。

5. 不是普通的玩具枪吧,威力达到多少焦耳就会被认定为枪支。

 

今日学法:枪支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首先,区分两个概念:制式枪支、弹药和非制式枪支、弹药。

 

制式枪支、弹药,是指按照国家标准或公安部、军队下达的战术技术指标要求,经国家有关部门或军队批准定型,由合法企业生产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国外制造和历史遗留的各类旧杂式枪支、弹药。

 

非制式枪支、弹药,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定型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枪支、弹药,包括自制、改制的枪支、弹药和枪支弹药生产企业研制工作中的中间产品。

 

对于制式枪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全部认定为枪支。

 

对于非制式枪支,则需要达到一定的鉴定标准:(一)如果该非制式枪支能够发射制式弹药,则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二)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武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这个标准非常低,把筷子用力甩出去的比动能都可能会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市面上很多玩具枪的枪口比动能都会超过这个标准。最为典型的,就是地摊上打气球的气枪,几乎全部都能认定为枪支。特别说明一下,《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718-200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7年10月29日发布、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规定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阀值。该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提出,由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南京理工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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