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姻过错方该少分财产吗?
时间:2020-12-1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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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少分或不分: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应该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的情况时,才会导致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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