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沙尘暴、雾霾、水污染等等环境污染问题不断的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影响到人们呼吸、饮食等等,给身体也带来了诸多的疾病。法律也规定了任何人、企业都不得污染环境,那么环境污染的有刑事责任吗?
环境污染的是否有刑事责任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只有造成重大事故的才能构成刑事案件。
从主观意图上来说,如果行为人是不小心造成了环境污染,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造成污染,那么就是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了严重后果才会被判处污染环境罪。因为题目中所说污染环境罪轻,那么就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可能是刚刚有污染行为就及时停止了,污染的范围小、危害小,或者虽然造成了一定污染但是行为人及时采取了治理污染的措施,让污染的后果没那么严重。因为污染环境罪都是要造成严重后果才定罪的罪,在这种并没有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般司法实践中都不会让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而是让其承担民事责任,及时赔偿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的损失,及时处理污染。
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的故意的,也就是行为人是故意想污染环境,明明知道倾倒这些垃圾做这些事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给生态平衡带来破坏但就是一意孤行这么做了,那么就是故意犯罪。污染环境罪是过失犯罪,所以这种故意犯罪不构成污染环境罪,而司法实践中会考虑是不是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因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求行为人是故意犯罪,而且也并不需要造成什么破坏环境的后果。行为人这种故意向河流湖泊等地方倾倒垃圾、废弃原料的行为,看起来也很像是投放危险物质,但实际上污染环境这种行为并不会立刻威胁到公众的安全的,它是一种长期的、温和不激烈的行为,打破生态平衡也不是朝夕之间的事,投放危险物质是威胁到了公共的安全,有一触即发的危险,所以可以通过这个来辨别,如果是题目中所告诉的污染环境的行为,那么即使是故意的,也不能定性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综上看来,污染环境罪轻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让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求行为人治理环境,赔偿污染行为给周围带来的损失。
同时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果被追究法律责任,要看这个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是不是很严重,有没有对环境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等造成很严重的威胁和危害,还要看这个污染环境的人主观上是怎么想的,是不小心造成了环境污染,还是故意想污染环境,这些都是最后衡量污染环境行为会不会被定罪,该定什么罪,刑罚多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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