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为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而制定。2001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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