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8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的相关文章

更多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的相关问答

更多
立即提问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的相关合同

更多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的相关律师

更多

传染病疫情报告法律依据的相关知识

更多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