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法律知识

贩卖毒品罪判多长时间?

时间: 2019-08-06 10:35:57 来源:法律爱好者

4月28日沈阳市公安局刑警队禁毒局发布文章,公安交警们历经7个半月,展转辽宁省、云南省、天津市等省份,侦破了一起超大吸入贩卖毒品案子,抓捕涉毒违反规定嫌疑人32人,缴获冰毒冰毒4.5kg,毒资100多万元。

警察历经对雷某、杜某的毒贩互联网组员、冰毒来源于及运毒方法等状况开展细腻排摸,最后把握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查明了该犯罪团伙冰毒来自逃窜在中缅边界云南临沧、耿马县的张某手上。雷某与张某联络毒品交易后,由雷某在云南省昆明市的“马仔”王某承担将冰毒根据双层掩藏运到沈阳市,再由杜某承担向吸贩毒工作人员开展市场销售,一月成交量达3公斤左右。

2019年2月中下旬,由沈阳市公安局刑警队禁毒局、经济发展经开区大队干练警务人员构成重案组发觉,雷某在锦州市选购一辆汽车灰黑色小汽车后与李某一块儿开车赶赴昆明市,与王某在昆明市某地下停车场内进行了毒品交易。随后,收到通告的杜某依照雷某的规定,带上小量冰毒回沈阳市试“色泽”,为下一阶段很多市场销售充分准备。

3月10日,重案组各自在昆明机场和一租赁屋子里将雷某和李某抓捕,现场破获冰毒4500余克。此外,发布王某也在中缅边界云南省耿马县一餐馆内被捕。3月11日,重案组在沈阳市铁西区等地各自将犯罪团伙核心成员杜某等28名违反规定嫌疑人所有抓捕。

现阶段,该涉毒犯罪团伙中的21名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已被沈阳市警察依规给予刑拘,吸食毒品工作人员曲某等11人被依规给予行政许可。

QQ截图20190806103507.jpg

贩卖毒品罪怎样认定?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三)客观要件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四)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目前,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

贩卖毒品罪判多久?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或五万元以上。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以上。

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二十五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十五克以上不满四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四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十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三点五克以上不满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一克以上不满三点五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一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

9、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零点一克或者其他微量毒品的,一般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从轻处罚。

10、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
返回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