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已授权行政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之裁量,其本意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考量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后果及危害程度的基础上,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