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1-06-01 来源: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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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未退休的当事人在离婚时是可以选择分割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的,也就是说,双方是可以对养老保险金中属于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部分进行分割的。当然,在主张的时候应该明确分割的是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而非简单要求分割养老金。在本律师经手的案件中,很多家庭主妇在婚后是没有缴纳社保的,对于这部当事人而言,该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应该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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