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看中11岁女孩后将其拐走当儿媳,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

时间:2024-04-03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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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看中11岁女孩后将其拐走当儿媳】云南一女子在贵州某村遇见一名11岁女孩后,竟提出将她带回老家嫁给自己的儿子做媳妇,遭到女孩父亲拒绝。之后,她趁女孩独自在家时私自将其带走,并让儿子将女孩带回云南家中。

 

4月1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这对母子因犯拐骗儿童罪,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

 

据刑事裁定书载明,女子杨某和1997年出生的儿子张某均是云南曲靖市人。2023年2月,杨某在贵州六盘水市某村遇见年满11周岁的女孩小张,便提出将小张带回云南嫁给自己的儿子张某做媳妇。随后,杨某找到小张的父亲,提出将小张嫁给自己的儿子,对方直接表示拒绝。2月14日,杨某联系儿子,其子在两天后来到六盘水。杨某趁小张独自在家无人看护,私自将小张带走,并让儿子张某将小张带回云南家中。

 

截至案发,小张已在张某家居住4天。2023年2月20日,杨某被警方抓获归案;2月24日,张某经警方电话通知到案,母子两人均被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15日,六盘水水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杨某、张某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

 

母子均提起上诉,但二审期间,杨某又自愿撤回上诉。二审查明,母子俩拐骗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的犯罪事实清楚。对于张某提出的被害人11周岁认定错误,经查,小张出生于2011年4月,2023年2月案发时已满11周岁,未满12周岁,原审认定年龄正确。

 

2024年3月7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准许杨某撤回上诉,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来源:红星新闻

 女子看中11岁女孩后将其拐走当儿媳640.jpg

网友热评:

1. 判的太轻了!起码十年起步才行!

2. 太轻了吧,给人家受害者造成多大的伤害呀?

3. 起码判十年以上,伤害他人都代价太轻了。

4. 没想到21世纪了,居然还有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发生,那对母子胆子太大了。

5. 这和绑架有什么区别?绑架10年起步,情节轻微也得5年,建议取消拐卖儿童罪,一律按绑架罪处理。

 

法律知识

 

拐骗儿童罪,通常情况下是把儿童拐骗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传宗接代,或让孩子替自己完成一些工作,对孩子进行奴役等。

拐卖妇女儿童是以出卖为目的,进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安全成长,远离伤害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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