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养猪场爆炸致7死 10人获刑,关于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量刑标准
【湖南一养猪场爆炸致7死 10人获刑】8月22日,湖南株洲醴陵市人民法院对2023年7月11日在一家养猪场发生的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所涉被告人吴某期、刘某军、刘某华等9人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告人吴某祥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
经调查,2023年2月初至7月11日期间,李某中先后邀集被告人刘某军、陈某洪、王某等人,在醴陵市板杉镇竹花山村老山组一个名为“明旺养殖场”的养猪场饲料间雇请被告人刘某林、李某扬等人从事非法生产狗尾草烟花药饼子活动。7月11日4时许,李某中组织人员在该饲料间内非法生产时发生爆炸,致7人死亡、养殖场及周边房屋受损。经统计,该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10万元。
根据对犯罪事实及情节的认定,结合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最终吴某期、刘某军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依法扣押的涉案款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醴陵部分市领导、人大代表、部门单位负责人、镇(街)村(社区)负责人、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现场旁听。
网友热评:
1. 狗尾草,这草农村常见,怎么个做饼爆炸?
2. 应该说清楚狗尾草爆炸原因,让人们引以为戒,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3. 狗尾巴药饼是烟花生产行业内术语把,是不是生产仙女棒和手持那种雌花?
4.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必须严惩,造成重大事故,必须重判,追究刑事责任。
5. 安全无小事,生产需规范,对违法者必须严惩不贷!
法律知识:关于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构成的基础条件:非法运输爆炸装置的,非法运输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本罪“情节严重”的构成条件:
非法运输爆炸装置、炸药、发射药、黑火药、烟火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达到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量刑因素:
1.制造的数量和种类:制造的爆炸物品数量越多、危险程度越高,则量刑越重。
2.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如果非法制造的爆炸物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量刑将更加严厉。
3.是否有其他从重情节:如是否出于恐怖主义目的、是否用于实施其他犯罪等。
4.是否主动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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