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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因公致残的优抚标准

时间:2019-08-01 22:13:46 来源:法律爱好者

军人保家卫国,可以说为国家、为人民作出了很多贡献的。而在服役期间参加战斗或者因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自身的一些伤残,对于这部分军人来讲,其实就很应该做好对他们的抚恤工作。按照一定的级别,每年支付相应的抚恤金。


优抚政策.jpg

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


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二十九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条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何为优抚工作?我国优抚对象包括哪些?


1、优待抚恤是什么?


我国的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项特殊社会工作,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主要包括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和社会优待。优抚工作随着国家和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2、优抚对象有哪些?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优抚对象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对军人、军属生活的保障,其实更能体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担当。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就有必要结合经济情况,对相应的抚恤金数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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