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工工资外收入?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

时间:2019-10-05 11:08:10 来源:好律师

什么是职工工资外收入?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企业是否需要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什么是职工工资外收入?职工工资外收入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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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是否需要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但同时,福利待遇的具体种类、支付标准及发放条件亦属经营自主权的范围,用人单位有权自行决定。用人单位存在合理的企业内部规定,并依据该规定发放补贴的,只要依该规定实施即可。


二、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什么是职工工资外收入?


职工工资外收入是指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及单位外得到的各种现实和实物。


三、职工工资外收入包括什么?


职工工资外收入主要包括:


1、保险福利费用:指各单位在工资总额以外实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的劳动保险和保险福利。包括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各种非工资性补贴、实行医疗制度改革的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疗费等。


2、劳动保护费用:指职工从单位得到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解毒剂、清凉饮料、夏季冷饮费等等。


3、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创造发明奖、合理化建议奖、运动员名次奖、稿费、讲课费、第二职业收入等。


4、实物折款:指职工个人从单位内外得到的,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的各种实物折款。


5、财产性收入:包括职工个人从银行和企业获得的存款利息、债券利息、股息和股金分红等。


6、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转移性收入:包括职工从职工以外其他阶层人员中得到的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遗产收入、捐赠收入等。


7、其他收入:包括实行租赁经营单位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职工误餐补贴、出国人员治装费、出差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等。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的工资福利是求职者择业标准之一。在与企业进行商议时,除了对法定待遇要确定,还需注意企业方面给出的报酬,一定要确认到具体数字,避免“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付报酬”这样模棱两可的答复。


因为如果不约定明确,就有可能被企业钻空子克扣工资。因此,为避免日后纠纷请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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