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船舶和船载货物提前处置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时间:2019-10-11 19:10:55 来源:好律师

无人认领船舶和船载货物可提前处置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提前处置无人认领船舶和船载货物,海事局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典型案例,船舶及货物权属不明该如何处置?可提前处置无人认领船舶及船载货物,无名船舶及船载油可在公告期提前拍卖,请看,温州海事局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


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jpg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20日,温州海事局接到报警,在瓯越大桥下游发现一艘船舶搁浅。经查,该船装载有燃料油,无证书或标识,也无船员在船。经救助,温州海事局于当天将船舶脱浅后转移至船坞内,船上油品转驳存放。经进一步调查,未找到该船船东或船员,遇险船舶也无任何证书或身份标识,船舶所有权情况无法证实,也无任何人主张权利。温州海事局遂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裁判结果】


  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因认定财产无主公告期为1年,船舶及船载油品长期存放,将持续发生保管费用,造成财产贬损,温州海事局申请提前拍卖无名船舶及船载油品,保留所得款项。


宁波海事法院裁定予以准许,无名船舶及油品各以人民币10.7万元和62.4万元拍卖成交。涉案无名船舶由买受人买受后,在温州海事局的监督下被拆解处理。


公告期满后,因无人认领,宁波海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涉案船舶及船载油品为无主财产,拍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公告、评估以及保存、拍卖费用后,余款收归国家所有。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典型意义】


  本案具有以下典型意义:


第一,为依法及时处置无人认领船舶和船载货物提供了可行办法,为有效解决无人认领、无人管控船舶及船载货物处置难、保管难等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司法途径。


第二,为打击海上走私等非法行为提供司法保障。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油品、冻品等走私猖獗,一些走私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弃船弃货,船舶因权属不明而难以处置,制约了海上执法行动的有效开展。通过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程序,提前处置无人认领船舶及船载货物,并在海事部门监督下进行拆解,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堵住船舶和货物再次流入市场的漏洞。


第三,能动司法,及时处置无主财产,避免保管费用和风险持续增加。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关于诉讼中拍卖船舶和船载货物的规定,在公告期间裁定提前拍卖无名船舶及船载油品,减轻了执法部门因保管和处置船舶及船载货物而带来的财政负担。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