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没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让我搬走,该如何处理?

时间:2019-11-22 18:31:51 来源:法律投稿

好律师网用户咨询:


8月底我转了一个小卖店,这个小卖店到10月份房租才到期。我在转小卖店时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房租为一年四千,9月中旬我给了房东3千。在10月30号我租的小卖店因线路老化问题引起火灾,因着急开业所以找熟人重新装修了小卖店,装修小卖店时房东也同意了。在我转小卖店后房东因看我生意好,想挤兑我走,从8月底到10月底断断续续来了差不多10次说他想在这干小卖店,影响了我生意。但是我们签订的合同生效才不到两个月。且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房东用房,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想咨询一下,小卖店因为线路老化引起火灾房东是否也要承担责任?第二,我和他的合同生效不到两个月他就挤兑我走,我们也签署了合同,合同里有约定,算不算合同欺骗?


律师精选解答:


A. 你好,线路老化引起火灾要看是谁的责任,首先看线路是质量问题还是其他方面的问题,如果是房东的,他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主要看看过错方在于谁,按照过错比例划分责任。其次,合同生效两个月,对方就挤兑你走是违约欣慰,违约情形需按照合同来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相关的损失。


B. 房东的行为并不构成合同欺诈,但是如果想要收回房屋自己经营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房东主张违约赔偿,另外电线老化导致房屋火灾的损失应当由房东来承担。


C. 1、线路属于房东提供的房屋配套设施,且关键是刚承租就发生火灾,应该属于房东责任。 2、房东挤兑你走,不属于合同诈骗,属于违约。如果合同约定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解除合同,那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后就可以让你走,不算解除合同。 3、合同签的不好,如果约定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让你走,也应同时约定补偿你装修和营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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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特别,解除租赁合同约定的话,房东是没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他要求解除合同的话,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房东有义务保持出租的房屋适合经营目的的使用,因为线路老化导致火灾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E. 小卖店因为线路老化问题引起火灾,房东是要承担责任的。2.租赁合同签订后,房东提前要求收回房屋,是房东违约,他要向你承担违约责任。


F. 分别回答您两个问题:1、小卖店因为线路引起火灾房东也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所以因线路老化引起火灾,是因为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没有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所以出租人有责任。但是假如你有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发现线路老化问题没有及时报告等情节,你也有一定责任。所以通常法院可能会认为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谁的责任大要看具体情节,责任大的自然多负担损失。2、你和他的合同生效不到两个月他就挤兑你走,不算合同欺骗。生意好不好是市场因素,不关你们两个的合同的事,只要按照合同约定前一个月通知,都是合法的。这也是《合同法》的约定优先原则。


G. 对于你所讲的情况,要在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由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的原因进行认定,如果是因为房东的电线线路原因导致火灾给你造成的损失,房东以及电线的管理者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对方想挤兑你,提前终止合同,只要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处理对方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因此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全部损失,协商处理不成,可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相关法律政策条文:


小卖店线路老化引起火灾房东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线路老化引起火灾,房东也要承担责任,因为房东有义务提供房屋设施的安全保证。因房子不达标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房东有义务赔偿。


租房合同甲方违约处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商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房钱的两倍作为违约金;甲方违背本合同商定,提前收归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房钱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为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用度或折抵房钱,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违反合同协议如何赔偿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商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商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


3.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商定处理,赔偿商定的金额,假如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上就是关于租房合同违约处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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