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拒绝收房又不退房,物业费由谁承担?

时间:2020-01-02 15:40:32 来源:好律师

购房人拒绝收房又不退房,物业费由谁承担? 购房人对房屋质量存在异议,需要其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权期限内,主张解除与出卖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果购房人不行使解除权,那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备案,合法有效,作为购房人取得了对所购房屋所有权转移至自己名下的物权期待权,作为房产的准业主,享有相应权利,理应承担相应义务。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业主对开发商的抗辩并不能成为其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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