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疑似患者不配合治疗,被警方追回!

时间:2020-07-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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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疑似患者不配合治疗,被警方追回! 上海疑似患者驾车逃跑,警察布控!

【疑似患者不配合治疗,被警方追回!】今天记者从广东珠海市卫健局获悉, 1月23日晚上,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接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男性患者,该患者38岁,因不配合医院治疗后自行离开。接报后,拱北派出所民警于0时13分找到该患者,同时通知120到场,随后,该男性患者被接回医院进行治疗和观察。

据悉,该患者发热2天,排除流感,该患者曾于2019年12月27日到29日到过武汉,2天前出现咳嗽、发热,就诊时因疑似肺炎症状,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告知其可能要隔离观察,其因不愿意被隔离观察,遂离开医院。目前,该男性患者在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隔离观察。

珠海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目前确诊和疑似病例患者已全部隔离,无一人离开。(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治家)



如实报告去过疫区情况,不仅是防疫的需要,也是法律的强制要求,不报告是违法行为,如果不报告造成传染,给他人造成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任何公民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举报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如果发现有从疫区回来的,任何公民都可以向医疗机构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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